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4年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要点》部署,中国科协2024年将持续开展学风传承行动,广泛支持青年学生、科技工作者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教育活动,力求实现“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大力营造创新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汇聚磅礴力量。
一、省级科协科学家精神宣讲项目
(一)资助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科协,需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需具备接收项目资金的财务条件。如需以直属事业单位名义签订合同的需使用直属事业单位信息申报,省级科协本级作为项目参与单位在协作方签字盖章,不接受企业申报。
(二)项目要求
结合地区和工作特点开展科学家精神宣讲工作。原则上每单位只可申报1个资助项目,拟申报多个项目的应由申报单位遴选推荐1个项目参与申报并在申报书盖单位公章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1.组建省级科学家精神宣讲团
组建省级科学家精神宣讲团,宣讲团成员不少于300人,推荐其中30人至中国科学家精神宣讲团。
2.成立“科学家精神宣讲工作室”并开发课程
成立不少于5个“科学家精神宣讲工作室”,负责研究宣讲内容、开发宣讲课程。依托工作室开发不少于5节科学家精神宣讲教育课程,课程需紧密围绕“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中1至2点展开,5节课程宣讲的主要精神内核不可完全重复。每节至少2学时,形成课程大纲和课件。
3.开展科学家精神宣讲教育活动
开展10场科学家精神宣讲教育活动。要求每场人数不少于100人,聚焦科技工作者不少于5场。每场活动要根据受众人群精准设计宣讲教育内容,针对组织形式、宣讲内容、宣讲专家和宣讲效果开展满意度调查,各场次综合满意度均不低于95%。加强活动宣传报道和分众化传播,针对不同人群制作图文、H5、短视频等宣传产品开展传播。
4.课程视频录制
将上述5节课程录制视频,以慕课形式提交视频成果,以文件形式提交大纲和课件。
(三)项目名称
具体项目名称根据项目申报内容自拟,需体现申报单位特点及申报项目特色。
(四)项目编号
XFCC2024ZZ001
(五)实施时间
半年期: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
一年期: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
申报单位可根据工作安排选择项目周期并在申报时明确。选择半年期的需在2024年12月完成工作任务;选择一年期的需在2024年12月线上汇报中期进展,任务实施过半,并在2025年6月完成工作任务。
(六)资助额度
项目资助额度为定额资助,每单位资助额度上限为10万元人民币,不设下限,最终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项目申报过程中请使用人民币“元”为单位报送经费支出预算。
(七)资助数量
10个,按照专家打分由高到低确定。
二、全国学会科学家精神宣讲项目
(一)资助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学会,需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需具备接收项目资金的财务条件。
(二)项目要求
结合学科领域和工作特点开展科学家精神宣讲工作。原则上每单位只可申报1个资助项目,拟申报多个项目的应由申报单位遴选推荐1个项目参与申报并在申报书盖单位公章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1.组建学会科学家精神宣讲团
组建学会科学家精神宣讲团,宣讲团成员不少于100人,推荐其中10人至中国科学家精神宣讲团。
2.成立“科学家精神宣讲工作室”并开发课程
成立不少于1个“科学家精神宣讲工作室”,负责研究宣讲内容、开发宣讲课程。依托工作室开发不少于1节科学家精神宣讲教育课程,课程需紧密围绕“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中1至2点展开,至少2学时,形成课程大纲和课件。
3.开展科学家精神宣讲教育活动
开展5场科学家精神宣讲教育活动。要求每场人数不少于100人,聚焦科技工作者不少于3场。每场活动要根据受众人群精准设计宣讲教育内容,针对组织形式、宣讲内容、宣讲专家和宣讲效果开展满意度调查,各场次综合满意度均不低于95%。加强活动宣传报道和分众化传播,针对不同人群制作图文、H5、短视频等宣传产品开展传播。
4.课程视频录制
将上述1节课程录制视频,以慕课形式提交视频成果,以文件形式提交大纲和课件。
(三)项目名称
具体项目名称根据项目申报内容自拟,需体现申报单位特点及申报项目特色。
(四)项目编号
XFCC2024ZZ002
(五)实施时间
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
(六)资助额度
项目资助额度为定额资助,每单位资助额度上限为5万元人民币,不设下限,最终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项目申报过程中请使用人民币“元”为单位报送经费支出预算。
(七)资助数量
10个,按照专家打分由高到低确定。
三、社会单位科学家精神宣讲项目
(一)资助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相关的事业单位,需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二)项目要求
结合单位优势及特色开展科学家精神宣讲资源挖掘工作,广泛组织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科学家精神宣讲,丰富拓展课堂教学方式和课程思政内容。原则上每单位只可申报1个资助项目,拟申报多个项目的应由申报单位遴选推荐1个项目参与申报并在申报书盖单位公章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1.成立“科学家精神宣讲工作室”并开发课程
成立不少于5个“科学家精神宣讲工作室”,负责研究宣讲内容、开发宣讲课程。依托工作室开发不少于5节科学家精神宣讲教育课程,课程需紧密围绕“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中1至2点展开,5节课程宣讲的主要精神内核不可完全重复。每节至少2学时,形成课程大纲和课件。
2.开展科学家精神宣讲教育活动
开展5场科学家精神宣讲教育活动。要求每场人数不少于100人,聚焦科技工作者不少于3场。每场活动要根据受众人群精准设计宣讲教育内容,针对组织形式、宣讲内容、宣讲专家和宣讲效果开展满意度调查,各场次综合满意度均不低于95%。加强活动宣传报道和分众化传播,针对不同人群制作图文、H5、短视频等宣传产品开展传播。
4.课程视频录制
将上述5节课程录制视频,以慕课形式提交视频成果,以文件形式提交大纲和课件。
(三)项目名称
具体项目名称根据项目申报内容自拟,需体现申报单位特点及申报项目特色。
(四)项目编号
XFCC2024ZZ003
(五)实施时间
半年期: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
一年期: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
申报单位可根据工作安排选择项目周期并在申报时明确。选择半年期的需在2024年12月完成工作任务;选择一年期的需在2024年12月线上汇报中期进展,任务实施过半,并在2025年6月完成工作任务。
(六)申报要求
1.申报前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要求完成,项目涉及到的人物(团队)同意参与本项目并授权所有项目成果给中国科协。项目提交材料坚持原创,知识产权清晰,中国科协将标注原创并拥有完整知识产权。
2.申报及实施过程紧扣项目要求,主题明确,创意新颖,内容真实,故事生动,制作精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导向,传播健康正确的价值观。不涉及明令禁止的各项内容,不涉及敏感内容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因项目成果全部通过互联网提交并宣传推广,项目全周期提交的所有材料不得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形。
3.鼓励以基层科协组织为主体申报本项目,请在申报书中明确提交相关说明材料或证明文件。
(七)资助额度
项目资助额度为定额资助,每单位资助额度上限为8万元人民币,不设下限,最终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项目申报过程中请使用人民币“元”为单位报送经费支出预算。
(八)资助数量
总资助数量将在2024年财政预算批复的专项经费中结合各单位的额度申报情况按照专家打分由高到低确定,超出预算批复额度的即未获得资助,具体数量以立项结果为准。
四、宣讲团工作标准
1.宣讲团宗旨
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良好学风和科研生态,讲好科学家故事,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担当民族复兴大任,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宣讲团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家精神的系列讲话,在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指导下,坚持宣讲团宗旨,充分发挥以老科学家、中青年一线科研人员为主的宣讲团队的作用,通过讲述科学家故事展示中国科学家精神,激励青年学子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建功新时代,做科技报国的践行者和示范者、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追梦者和筑梦人。
3.宣讲团成员要求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热心于弘扬科学家精神,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在科学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普服务、育人育才等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受到干部群众的赞誉。表达能力强,身体健康,自愿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宣讲内容要求
把党中央的指示精神与科学家的亲身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用鲜活的科学家故事来展示、弘扬科学家精神,把中国科学家精神用至真的科研故事、至善的科学人生、至美的科技强国梦呈现出来,实现政治性、思想性、引领性的结合,确保宣讲效果。
五、申报时间
本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8月9日,逾期提交的项目申报将不予受理。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可登录网址:https://www.fqxl.cn/进行申报,填写《2024年度科学家精神宣讲项目申报书》,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在扫描上传系统后由申报单位保管,不再另行寄送。
(二)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提供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将通知申报主体。
七、资助方式
1.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评审,择优立项给予资助。申报单位在立项结果公布后须立即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项目内容形成《项目任务书》,于10个工作日内将签订完毕的《2024年度科学家精神宣讲项目资助合同》及《项目任务书》寄送中国科协。
2.本项目为定额资助,工作经费超出立项资助经费部分,由各项目实施单位配套自筹经费解决,项目预算表仅编制中国科协资助经费部分,自筹经费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管理。资助经费仅可列支以下13款项目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咨询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管理费不得超过资助额度的10%。
3.对立项资助项目,在项目实施单位开具纸质版或电子版《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后,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将一次性拨付全部资助经费作为项目实施经费,票据抬头统一为“中国科协”,项目名称统一为“国家机关拨付专项经费”,无此类票据的可按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电子普通发票。
4.立项资助项目应于项目周期结束前完成结项验收材料准备工作。结项验收阶段,实施单位须提供加盖项目主体单位公章的结项验收申请书和项目决算表(或账目明细),按申报内容提交成果。由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结项验收。
八、其他
(一)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对申报主体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申报者要保证申报项目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侵犯,申报者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对于申报者与第三方的纠纷或争议,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三)申报者有以下情形的,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有权对该项目重新审核,并依据其严重程度分别或同时采取暂缓拨款、终止拨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款项、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以及三年内暂停申报者申报资格等相应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申报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2.项目实施内容、经费支出、结项成果等与合同约定存在重大差异;
3.申报者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挪用资助资金、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形;
4.申报者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四)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对本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10-63589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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